这样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您知道吗
从5月1日税改后,很多一般纳税人企业期待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能享受增值税简易计税的政策,殊不知,并非有所的一般纳税人都能转小规模纳税人,针对以下情况是无法进行转回小规模的,叮叮鸟小编给大家一起做个相对全面的总结梳理,帮助大家更好地在实务中进行理解和把握。
情况一
5月1日新政实施后,未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转回的一般纳税人,逾期后不得转回小规模。
提醒: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2、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2018年5月-12月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的两个条件。
情况二
属于营改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
提醒:
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只有生产加工业、商业企业等营改增之前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情况三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已经超过了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
注意:
1、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2、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
3、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应按照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由于当前税制改革在继续推进中,本文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选取了3个纳税人咨询最多的问题集中解答,希望能帮助财税人员领会新政策的精神实质,最大程度地规避税收风险,享受政策红利。更多关于北京代理记账、税收问题可以咨询叮叮鸟在线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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