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记忆口诀背起来!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纳税缴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值税更是大家经常接触的税种,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生产经营活动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样才能保证大家按时纳税缴税,不用再摸不清头脑。下面小编带你了解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基本原则
销售货物
销售应税劳务
提供应税服务
出口货物
=
提供租赁服务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转让金融商品
视同销售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贷款服务
注: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案例分析]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分期销售商品,合同约定当月收款60%,11月收款40%。这种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看了上面的具体规定,这个案子你有答案吗?
货物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应在书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当天缴纳增值税,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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