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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在线访谈

【在线访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在线访谈

2018年4月23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部门负责人将通过外网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在线回答网友提问,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网友参加。

主 题: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

时 间:2018年4月23日(周一) 14:30-16:00

嘉 宾:

陈林峰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郭春涛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副处长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天津市国税局网站在线访谈。为了切实减轻实体经济税收负担,国家近年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部门的负责同志,请他们就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进行在线访谈。欢迎两位领导的到来,也欢迎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参与。 [2018-04-23 14:28:47]

[主持人] 在线访谈开始前,能否就近两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扩围情况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2018-04-23 14:31:07]

[陈林峰] 为了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近两年多的时间里对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扩围。如扩大可享受加计扣除研发费归集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适当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扩大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范围等。 [2018-04-23 14:32:13 ]

[陈林峰] 为了持续释放减税红利,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会在近期出台,请广大纳税人持续关注。 [2018-04-23 14:33:38 ]

[主持人] 有网友问,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百分之七十五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18-04-23 14:37:54]

[陈林峰] 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百分之五十提高到百分之七十五。即2017年度、2018年度、2021年度汇算清缴,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百分之七十五的比例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2018-04-23 14:39:59 ]

[主持人] 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样的企业可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8-04-23 14:40:58]

[陈林峰]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2018-04-23 14:42:50 ]

[陈林峰]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018-04-23 14:45:38 ]

[陈林峰] 另外,符合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018-04-23 14:47:5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扩围政策,需要事先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能否介绍一下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流程? [2018-04-23 14:49:45]

[郭春涛] 纳税人首先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列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自我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企业,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提交申请,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登记编号后,相应年度即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百分之五十上调至百分之七十五优惠政策。 [2018-04-23 14:52:2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2015年度取得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今年是否能够按照百分之七十五比例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2018-04-23 14:53:51]

[郭春涛] 按照《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认定并取得证书的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能作为按照百分之七十五比例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依据。 只有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科技部门确认公示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才可以按照百分之七十五比例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2018-04-23 14:56:1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否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够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2018-04-23 14:58:34]

[陈林峰]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不需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8-04-23 15:00:27 ]

[主持人] 研发活动失败了,没有取得预期的研发成果,是否能够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2018-04-23 15:01:56]

[郭春涛]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018-04-23 15:02:58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研发活动形成的样机对外销售了,主管税务局在检查时要求就销售收入冲减当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是否有依据? [2018-04-23 15:04:33]

[陈林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2018-04-23 15:07:11 ]

[主持人] 纳税人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2018-04-23 15:08:34]

[郭春涛] 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除要按规定办理优惠备案外,企业还需要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发项目的合同; [2018-04-23 15:10:59 ]

[郭春涛]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2018-04-23 15:13:51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是企业的财务人员,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补充保险是否能够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2018-04-23 15:15:36]

[陈林峰] 企业为研发人员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允许作为“其他相关费用”列入可加计扣除研发费,但每个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超过该项目研发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十。 [2018-04-23 15:18:1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活动是否能够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2018-04-23 15:19:17]

[郭春涛]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百分之八十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研发项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应将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留存备查。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018-04-23 15:21:59 ]

[主持人] 我公司2017年购入100万以下研发专用设备,按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规定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会计上仍然列为固定资产管理,按年计提折旧。该项设备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是否能够按照固定资产原值计入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 [2018-04-23 15:24:20]

[陈林峰]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例如,企业2017年购入一台价值50万元的研发专用设备,并享受了研发专用设备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则该设备2017年度计入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的金额应为50万元。2018年度,虽然该设备在会计处理时可能仍然计提折旧,但因为该设备税前扣除金额已在2017年度扣完,因此该设备2018年度计入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的金额应为0元。 [2018-04-23 15:26:29 ]

[网友纳税人] 有企业问,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每年还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吗? [2018-04-23 15:27:31]

[陈林峰] 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过程中及享受优惠期间均需要符合《认定办法》的优惠条件,因此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仍然需要持续开展研发活动,确保近三年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重、享受优惠当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享受优惠当年科技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比重等优惠指标能够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标准。 [2018-04-23 15:28:47 ]

[主持人] 有企业问,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每年还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吗? [2018-04-23 15:29:48]

[郭春涛]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2017年11月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7年度可减按百分之十五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7年季度预缴期间多缴的税款,可通过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请退税。 [2018-04-23 15:31:5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8-04-23 15:33:34]

[郭春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不能适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条款,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8-04-23 15:35:07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与外单位签订技术许可协议,但签订协议时未取得专利证书,是否能享受技术转让减免所得优惠? [2018-04-23 15:37:30]

[陈林峰] 享受减免所得技术转让的范围,仅限于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同时,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企业办理技术转让减免所得优惠备案时,需出具相关技术的产权证明。 企业未取得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暂不能享受技术转让减免所得优惠。 [2018-04-23 15:39:03 ]

[主持人] 我公司通过特许方式将自有技术使用权提供给他人使用,是否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优惠金额如何确定? [2018-04-23 15:39:57]

[陈林峰] 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技术转让减免所得优惠政策。 自2015年10月1日起,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 [2018-04-23 15:41:38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是否需要经过认定? [2018-04-23 15:42:56]

[郭春涛] 按照财税[2016]49号文件规定,企业可对照优惠条件自行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事先认定”。在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税务部门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对经核查不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由税务部门追缴其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018-04-23 15:44:06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是一次备案后享受五年吗? [2018-04-23 15:44:35]

[郭春涛] 按照财税[2016]49号文件规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不再作为“定期减免税优惠备案管理事项”管理,享受优惠的软件企业,需要每年向税务机关办理优惠备案手续。 [2018-04-23 15:45:4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软件企业优惠政策2017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延续政策文件暂未出台,如现有政策不延续的话,2018年企业能否享受减免税优惠? [2018-04-23 15:47:25]

[陈林峰] 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假设现有政策不延续,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成立的软件企业,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假设某软件企业2016年成立,2017年进入获利期,那么如该企业符合软件企业条件,自2017年度至2021年度可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 [2018-04-23 15:49:46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说对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并不是特别了解,能给大家介绍一下此次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扩围的主要内容吗? [2018-04-23 15:51:03]

[郭春涛]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京津冀等试点地区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一是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百分之七十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百分之七十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 [2018-04-23 15:53:11 ]

[郭春涛] 与老政策相比,此次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政策对投资主体和投资标的两方面的政策内容调整扩围。一是将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创业投资基金纳入到可享受创业投资企业优惠的投资主体范围;二是将可享受投资额抵免优惠的投资标的范围由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初创型科技企业。 [2018-04-23 15:55:29 ]

[郭春涛]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百分之七十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也可以穿透享受该项优惠。举个例子,创业投资企业2017年给一户初创型科技型企业投资了100万元,2021年投资满2年后将股权卖了170万元,需要将70万元的股权转让所得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享受了创投企业优惠政策,股权转让时可多抵扣70万元的所得,也就是说这笔投资业务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2018-04-23 15:57:03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8-04-23 15:58:12]

[陈林峰]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百分之五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百分之二十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简而言之,小型微利企业只需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十即可得出应纳所得税额。 [2018-04-23 15:59:55 ]

[主持人] 什么样的企业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2018-04-23 16:00:53]

[陈林峰]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8-04-23 16:02:41 ]

[陈林峰] 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全年的季度平均值计算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加上季末值)除以2 全年平均值=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之和除以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18-04-23 16:05:57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本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8-04-23 16:08:01]

[郭春涛] 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季度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且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以下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8-04-23 16:09:24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预缴时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对企业税款有影响吗? [2018-04-23 16:11:10]

[郭春涛]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年度汇算清缴时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应当通过汇算清缴补缴预缴期间已减免的税款。 [2018-04-23 16:13:04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履行哪些备案手续? [2018-04-23 16:14:16]

[郭春涛]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以表代备”。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可以直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汇缴申报时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即视为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由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进行专门备案。 [2018-04-23 16:17:1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2018-04-23 16:18:00]

[陈林峰]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按适用对象分为两类: (一)所有行业企业都可以享受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018-04-23 16:20:57 ]

[陈林峰] (二)重点行业企业可以享受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以下简称“六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以及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重点领域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六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以及四个重点领域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018-04-23 16:24:2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新购进一台生产与研发共用的设备,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属于六个行业的小微企业,如果以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已享受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还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吗? [2018-04-23 16:25:17]

[郭春涛] 为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以新购置并使用固定资产当年数据为标准,判断其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以后年度发生变化的,不影响企业继续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2018-04-23 16:26:2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时,可以采取哪些加速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方法以后年度可以改变吗? [2018-04-23 16:27:22]

[郭春涛] 企业符合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条件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其中: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018-04-23 16:28:23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四个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自行建造的房屋,是否可以享受加速折旧? [2018-04-23 16:29:23]

[陈林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第一条明确,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下同),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因此,四个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自行建造的房屋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 [2018-04-23 16: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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