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鸟财税-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
您好,欢迎来到叮叮鸟财税,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首页联系客服网站地图

产品服务

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能否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我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我司将劳务费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请问支付的工资能不能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费用,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直接作为劳务费支出税前扣除;另一种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

根据描述,由于贵司是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故,需要作为劳务费支出在税前扣除,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相关规定,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其中,工资薪金总额主要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综上,由于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是“工资薪金总额”,而贵司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部分属于劳务费支出,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范畴,故,不能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叮叮鸟财税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叮叮鸟24小时客服 【咨询热线】 或联系热线: 【13018202357】 客服一对一沟通解决。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复制

免费电话

19522093243

扫一扫

扫一扫
了解你想问的问题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9522093243

返回顶部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9:00-18:00)

1952209324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