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怎么写分录?
借一万元,每月还当月利息和一部分本金,分录借入:借短期借款,贷短期借款
支付:借财务费用,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这样吗?
可以不计提利息的吗?
你这个分录不对,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还款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预提利息费用时:
借:预提费用
贷:财务费用
企业为了核算和监督预提费用的计提与支付情况,应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方登记预提费用的实际支出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该账户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表示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额,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或当期损益。“预提费用”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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