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移的会计分录
因异常损失或用途变更,已计入进项税但无法按照增值税制度规定从销项税中扣除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盈余”和“应付职工工资”科目,贷记“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出进项税)”、“应付税款-待扣除进项税”或“应付税款-待证明进项税”科目。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当需要转出时:
借款:库存货物(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月末结转时:
借款:应付税法-应付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贷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未支付增值税)
因异常损失或用途变更,已计入进项税但无法按照增值税制度规定从销项税中扣除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盈余”和“应付职工工资”科目,贷记“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出进项税)”、“应付税款-待扣除进项税”或“应付税款-待证明进项税”科目。
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综合以上所述,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然后在下个月的时候做应交税费的进项税抵扣处理。如果大家对此问题还有什么见解的话,欢迎你们来秀财问答网找老师一起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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